
11月20日,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“成都27岁女子家门口被害案”进行了一审开庭。事件发生在2024年6月9日,当时居住在成都郫都区红光街道中航城小区的27岁女子王某雅,在家门口被同小区35岁的梁某某持刀杀害。

起诉书显示,当天13时许,梁某某携带刀具无故敲门滋扰至王某雅门口。保安到来后,梁某某使用事先准备的刀具对王某雅头面部、胸部等部位切划、捅刺十刀,导致王某雅经120现场抢救无效死亡。经鉴定,梁某某患有精神分裂症,对其违法行为评定为部分刑事责任能力。

开庭前,被害人母亲王女士在接受采访时哭着举起女儿的照片,表示自事发以后从未想到会以这种方式出现在新闻中。她希望人们能记住女儿的脸,并强调一定要为孩子讨回公道。法院外,许多关注案情的网友也来到现场,为王女士加油打气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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